杭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
申請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:
(1)符合國家、省、市產業發展政策,非公有資本項目符合《杭州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指導目錄》,能提升我市文化創意產業水平,引領文化創意產業發展,產生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;
(2)除市文創委確定扶持的重大文化創意項目外,其他項目原則要求為部門、單位自籌資金興辦或社會化、市場化運作;
(3)項目已經審批單位批準并投入資金,申報單位經營管理完善,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,會計核算規范,無違規違法經營記錄,申請貼息的項目還貸及時。
專項資金扶持重點:
(1)信息服務業: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業、廣播電視傳輸服務業等;
(2)動漫游戲業:動漫制作、網絡游戲等數字娛樂類相關行業;
(3)設計服務業:以先進裝備制造設計、服裝設計、包裝設計、模型設計等為重點的工業設計業,以建筑設計、規劃設計、園藝設計與城市色彩設計等為重點的建筑景觀設計業及廣告業;
(4)現代傳媒業:指以內容和技術更新為特征的廣播影視業、新聞出版業等;
(5)藝術品業:指繪畫、書法、雕塑、篆刻、工藝美術等造型藝術業;
(6)教育培訓業:除學前教育、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以外的普通高等教育、職業技能培訓及其他教育業等;
(7)文化休閑旅游業:以人文資源為內涵的休閑旅游業(含體育、衛生、文化演藝等行業);
(8)文化會展業:文化類會展或富有文化創意內容的會展及活動。
(9)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;
(10)市文創委研究確定的其他全市重大文化創意項目等。
申報方式:
我中心專業代理申報,每年認定一次,一般在6月左右,市文創辦發布認定公告, 年底簽完成審批及資金撥付工作。
政策扶持:
銀行貸款貼息、財政配套、獎勵。按項目投資額20%給予資助,一般不超過200萬,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企業所申報項目,按投資額25%給予資助,最高不超過250萬。